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会议考勤暂行制度
发布时间: 2020-11-06 浏览次数: 3266

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会议考勤暂行制度

  

会议是学校贯彻落实上级指示、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,是事关政令畅通和教育工作者自身形象的大事。为严肃会议纪律,确保会议精神的准确及时贯彻执行,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。故特制定本制度:

第一条坚持下级服从上级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。全校性的政治学习和有关会议,必须坚持做到学院、部门的局部工作服从全校性的全局大会。

第二条 全校性大会指需要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会议,一般包括教职工(代表)大会、党员(代表)大会、工会(代表)大会等,实行签到考勤制。

第三条 学校层面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(学生工作例会、科研会议、职称评审会等),各学院、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、地点按时与会,原则上不得请假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旷会。

第四条 对于明确参会人员范围的会议,不得委托他人代会;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,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,在会前向会议主持的人或分管校领导请假,同意后方可委托他人参加会议。会议主办部门负责对会议出勤情况进行记录,备查。

第五条 各部门、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由会议主办(承办)单位下载考勤签到簿(附件1),并于会前在会场入口处负责签到考勤工作,签到簿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

第六条 参会人员应按时进入会场就坐,会议期间应自觉关闭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或调整为静音状态。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。

第七条会议结束半个工作日内,主办(承办)单位将会议的考勤情况填写《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会议考勤情况表》,主办(承办)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连同签到簿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。

第八条 每学期的会议考勤要存档备案,并将每个人的缺勤汇总计入总考勤记录,为教职工年终考核、职称评定、评优评模提供参考依据。

第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